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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坐台非卖淫,女大学生为何要羞愧[原创](转)

主题:坐台非卖淫,女大学生为何要羞愧[原创](转)

文/谢浮名

4月2日,法制早报以大幅标题《坐台女大学生受审毫无愧疚感》报道了北京很多女大学生到歌厅坐台,甚至有XX和XX的(这个“XX和XX”不言而喻,指的是清华和北大)。言下之意,女大学生坐台,是恬不知耻的行为,必须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非置之死地不可。

  这就奇怪了!

  首先,坐台属正当职业,中国还没有哪一部法律宣布坐台为非法的。如果非法,我们的执法机关应该采取行动坚决取缔。现在有哪个地方这么做了呢?足见法律界也有“坐台属正当职业”的共识,至少是默许了这个行当的正当性。既然法律没有禁止这个行当,按照法律的“不禁止即为合法”的全球共识,我们没有理由指责坐台的女大学生。她们从事这个行当,正如做家教一样平常,不必奇怪。对她们大加伐挞,属于诽谤,本身就是非法的。

  歌厅等娱乐场所兴旺发达,端赖坐台小姐的容貌素质。要想顾客盈门,没有高素质的靓女是白搭。谁见过火暴的大歌厅没有小姐?这好比娱乐节目的女性主持人,不仅追求高素质,也要求年纪轻,盘儿靓,才有人追捧,才会火暴。在中国,哪一档娱乐节目的女性主持人老而且丑?再说歌星,上了年纪的女歌星那么多,而且表演技巧日臻成熟,比刚出道的雏儿挥洒自如得多。她们为什么被淘汰?就因为顾客不仅要欣赏艺术,更要欣赏容貌。女歌星以容貌招徕观众,和坐台的女大学生以容貌招徕顾客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我们为什么不去指责女性娱乐节目主持人和歌星,偏偏把矛头对准坐台的女大学生呢?

  我们有一种偏见,以为坐台就是卖淫。其实,不卖淫的坐台者多的是。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对涉嫌卖淫的坐台女生,依法治罪;而对没有卖淫者,不能一棍子打死。据报道,很多女歌星以色相换来声名,她们用肉体买来名气,是一种更恶劣的卖淫,为什么不去追究?而某些坐台的女大学生,并没有卖淫,她们为什么要羞愧?须知,坐台不能和卖淫等量齐观。

  其次,对女大学生坐台大张旗鼓地声讨,而对其他女性坐台不则一声,属于就业歧视。任何人都有选择正当职业的自由和权力,谁也不能干涉。现在有女大学生坐台了,有些人坐不住了,比动了他的祖坟还痛心疾首,以为女大学生就该老老实实地做所谓的“淑女”,否则大逆不道。持这种看法的人,不知他的法理依据何在?

  之所以纷纷声讨女大学生坐台,就在于人们的思想深处还存在着职业的尊卑贵贱观念。以为“万般皆下品,惟有作官高”。谁进入了公务员行列,谁就是至高无上者,人人景仰。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行当,只要在社会上出人头地,,就会有人给他一个官作,而不管他的出人头地是怎么来的,偷来的,抢来的,贪污来的,骗来的都不予追究。至不济也给他一个政协委员的头衔。近年来公务员报考火热,有时一个公务员的饭碗有数十个人争夺,就是明证。而对擦鞋、拾荒、坐台等等行当则嗤之以鼻,认为丢脸。这样的就业观是封建等级思想在作怪的结果,该打破了。

  有很多人,潜意识里,对处于低文化层次的社会底层女性坐台,并没有过多的指责,而于女大学生,则格外的苛求,以为她们应当远离声色犬马,安心地做“淑女”。同时,偏偏是这些苛求者,在疯狂地追求着声色犬马。君不见,到娱乐场所夜夜笙歌的,都是些什么人?总是有一定身份者,或气宇轩昂的达官贵人,或大腹便便的富豪大款。一个普通劳动者,敢于不怕肉痛而进去一掷千金么?历史上总有一些伪君子,外表上道貌岸然,骨子里男盗女娼。想不到这些伪君子的后代于今尤多!

  “你们不要以为我们是坏女孩,我们没有因为坐台耽误功课!”接受审讯的这位女大学生能理直气壮,就在于它不坏!而确实,坐台并不是真坏,否则,这位女大学生的班长就不会堂而皇之地介绍该班的三个女大学生到这家歌厅坐台了。

  请宽容女大学生坐台!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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