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能到非洲去拯救难民,到亚洲的贫困地区去教英语。旧金山湾区据说有十万以上的华人,但在圣何西美国红十字会的志愿献血者照片榜上,我只找到了两个华人(根据姓和照片),与湾区的华人人口不成比例。在中国人眼里,非洲人不值得拯救,因为他们智商低;丑女人不值得去爱,因为她们是劣等公民。中国男人在生存竞争的路上跑得太远,已经完全丧失了对弱者的同情,更谈不上去爱丑女了。中国女人也不例外——有几个女人能够出于爱心去嫁一个穷人?在今天,当整个中华民族一齐为金钱发疯,挑选配偶自然也就成了一个排序活动:长得美的排在上面,长的丑的排在下面。从女人的角度看,则是按照成*的程度排序,而对成*的衡量,不外乎名和利。难怪《The Bell Curve》一出笼,网上一片叫好之声,就因为那本书里把中国人列为智商最高的民族之一,而黑人平均智商最低。中国人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热衷于这种排序活动。择偶的过程对于中国男人来说,无异于远古时代的打猎,谁打到了最难打的猎物,谁就是英雄。中国男人不无骄傲地把他追到的女人带到众人面前,也是一种生存竞争成绩的展示,正如他向别人展示他的奔驰车,他的花园洋房。对于那些握着中国丑女的手的美国男人,中国男人爱批评他们没有眼光。美国男人真的没有眼光吗?这个结论就如同前段时间一篇文章里说西方人“傻”,中国人 “精明”的特点一样简单草率。前面已经提到了好莱坞,美国中小学里崇尚的青春偶像与中国男人崇尚的女人外表的标准几乎相同。美国男人在青少年时期受生物本能的驱使,同样会去追求漂亮的外表。等他们长大以后,尤其是受过良好的教育以后,就不再仅仅追求漂亮的外表,而更看重心灵的撞击,思想的交流,这是他们在生物本能之上的一个超越。中国男人不能接受丑女,因为他们还停留在基于生物本能的生存竞争阶段——一个人在最基本的生物需求得到满足之前,是不会考虑到更高层次的满足的。福塞尔在《格调》中提到新贵们开着闪闪发亮的奔驰招摇过市,而“老钱”们反而低调地坐在一辆落满灰尘的普利茅斯中。你让一位富有的中国男人。 开一辆又破又旧的普利茅斯上路,他会断然拒绝。你让一位成*的中国男人去娶一位丑女,那简直是要他的命。这两者之间是相通的。
中国男人也不是不需要交流思想,只是他们更愿意和男性朋友去交流,而女人只有听他们“侃”的份儿。中国男人不能容忍一个女人跟他平起平坐。一个女人稍有能力,便被大家讥为“女强人”。女强人是什么人?那是大家都敬而远之的一种人。女强人使女人感到不如,使男人受到威胁。中国男人需要在女人面前展示自己的强大,需要受到女人的尊敬,因此这女人必须比他低。中国男人在失败的时候,则需要女人的安慰。一个中国男人要找的,实际上是他母亲的翻版——一个爱他的人,满足他的人,而不是一个他爱的人。只听说过为朋友两肋插刀,除了传说里的梁山伯,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一个中国男人为他所爱的女人献身?当一个中国男人因为被女人拒绝而悲伤时,他的朋友会劝他,为一个女人,不值得。对了,为一个女人,不值得。女人低男人一等。这种局面事出有因。一个中国女人,往往因为她的性别,首先就得不到父亲的爱。这就造成了她对男性的敬畏感,后来她长大了,嫁了一个丈夫,同样也得不到丈夫的尊敬。这更加深了她对男性的敬畏感, 因此,当她有了一个儿子,她不可避免地把她对男性的崇拜敬畏之感移到儿子身上。她给儿子以最大的注意力,把最好的食物留给他,而不是女孩子们。她的儿子长大了,带着她赋予的在女性面前的优越感。这个儿子又生了一个女儿,同样,这女人也带着对男性的敬畏感长大。中国男人对女人的歧视,正是中国女人自己一手造成的。一个不尊重自己的人,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所以,打破这种得不到中国男人尊敬的恶性循环的工具,实际上是在中国女人手里。一个中国女人首先要树立起对自己的尊重。就连《The Bell Curve》这样带有歧视性观点的书,也提到女性的平均智商并不比男性低。上帝也同样赋予了女人使自己生命放出光彩的能力。女人精心喂大一个男人,这男人反而看不起她。即便是从回报的角度看,母亲也应该对女儿更好一点儿,事实证明,父母老了以后,往往更多地得到女儿的照顾。
这个问题问出了中国人和美国人在求偶标准上的根本不同:中国人是在进行一种排序活动,正如考大学,什么分数,就决定了你上什么大学。一个萝卜一个坑,劣质萝卜休想混到高等坑里去。而美国人是在找一个伴侣,一个能兴趣相投,心心相映的人。也许正是这样严格的求偶过程,才造就了一批高智商的中国人,我们才有幸被《The Bell Curve》的作者们列为优等民族。